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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00:15:04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第1篇】:

一股淡淡的墨香弥漫开来,那是一句我最喜欢的格言——什么是路?是从没有路的地方践踏出来的! 是的,面对困难,有人会选择逃避,而有人会勇敢地面对。只有勇敢去面对困难的人,意志才会被磨练,才会对人生有帮助。 记得我从小学二年级就开始学习钢琴,当时学习钢琴的人很多,后来,那些同学都不学了,现在只有我和另外两名同学还坚持不懈地学习。不错,学习钢琴是很苦,但能锻炼你的意志。

的确如此,人生有许许多多的困难,犹如一个浪,又一个浪,无休止地扑过来。每个浪都在你的脚下,关键是你能否将浪击碎。要知道,钢铁之所以如此坚硬,那是因为钢铁在火炉里磨练,然后马上冷却,变得坚硬。人生也如此,只要你意志坚决,就能够像钢铁一样坚固不催。可是,往往有些人没有坚定的意志,像任风吹摆的墙头草,这些人是绝对不会有钢铁般意志的。那句鲁迅格言告诉我们,没有不能做的事,成功者的路,往往不是宽阔平坦的大路,而是崎岖不平的小路。我相信,他们会感谢意志。 意志磨练人生;意志造就人才。我们要感谢意志的太多,太多了`````

我喜欢作文【第2篇】:

我喜欢看的电视节目有很多,比如:珠江台的《外来媳妇本地郎》,南方台的《笑口组》,安徽台的《大唐双龙传》,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深圳二台的太阳雨剧场《八大豪侠》。首先吸

引我的是这个片名,它让我心中产生了很多的疑惑:什么是豪侠?哪八个是豪侠?为什么要以“八大豪侠”做片名?

《八大豪侠》讲述的是:在宋朝,八大罪臣之一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岳飞。事后,民间杀手——平常,神医——扁素问等八个人组成了民间组织,自称为八大豪侠,与秦桧展开了一场智慧与的战争。

他们不顾生命危险,闯入龙潭虎穴,九死一生,牺牲了七个人,终于找到了秦桧的罪证,把他逮住送往皇帝,希望能让他绳之以法。可惜皇帝为了一己之私而放过了这个罪滔天的罪臣。。。。。。

我喜欢看这个电视节目,从这里,我可以看出当时的皇帝是多么的昏庸无能,把忠臣当作恶人,把奸臣当作忠臣;也可以看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的复杂黑暗。

我喜欢作文【第3篇】:

我最喜欢的人,当然是重女轻男的爸爸了!爸爸不像别的父母重男轻女,而是重女轻男。这就是我喜欢爸爸的其中一点。

我还记得那一次,我放学了,爸爸来接我。我就说:爸,我想买一本书!”爸爸好奇的问:“什么书呀?”我像一个先知抬头说道:“就是叫《作文密码》的书,三年级的哦!”“好啊,那我们走!”爸爸拉着我的手,就马上出发了。

到了书店里,爸爸问了一个工作人员,说:“请问,这里有一本叫《作文密码》的书吗?”工作人员微笑道:“对不起,先生,已经卖完了。如果来早点的话,还能买到。”“那什么时候有货呢?”爸爸有点失望地问道。工作人员说道:“10天后吧!”“可是我现在就想买。”我说道。“可是……”爸爸有些犹豫,又说:“好吧,那我们去其他书店找吧!”

现在,爸爸就为了帮我买书,只好挨家挨户地找了。我看这汗流满面的爸爸,心不禁愧疚起来:真不该让爸爸这么幸苦的为我找一本书。“爸爸,不用找了还是回家吧!”我小声地说道。爸爸无所谓地说道:“没事,没关系,再找找吧!”听了这句话,我的一滴豆大的泪珠便不挣气地掉下来了。

买完后,已经10点多了。我也悄悄地入睡了。

现在,我还珍藏这一本拥有着父爱的一本书。

我喜欢作文【第4篇】:

看了我这个题目,你一定以为我是一个贪玩的坏孩子吧!其实你说的不对,我并不是坏孩子,难道喜欢玩的孩子就坏吗?不见得!孩子爱玩是天性。 我的爸爸是个开朗的人,他不仅赞同我玩,同时他也陪我玩。只要爸爸一有空,他总会带我出去玩。于是,我从玩中知道了不少有趣的知识。

有一回,有几个同学在讨论“兔子多长时间生小兔”这个问题,我听了,就口若悬河地向他们讲解起来。当我讲完之后,一个同学瞪大眼睛,惊奇地问我:“你怎么会知道的呢?” “老师又没讲过!”我说。“我老爸每次带我去玩,我都会知道很多东西呢!” 还有一次,我又让爸爸带我去玩,可是玩什么呢?我沉思了一会儿,说:“我们去捉蚂蚱吧!”爸爸说:“去捉蚂蚱可以,但是,要从中学到知识。”我说:“没问题。”我们一边捉,爸爸一边给我讲,蚂蚱是农业的大敌,能把庄稼吃的一干二净。

蚂蚱的嘴是咀嚼试的,在上鄂有尖利的牙齿,适宜于咬嚼固体的食物。它不但咬食植物种子,而且连梗杆都能咬碎,尤其是还能咬食树树木。它前翅狭窄而坚韧,后翅宽大而柔软,善于飞行,后肢很发达,善于跳跃。它的学名叫蝗虫。我是多么喜欢玩啊!比如上次去某地我……”当然,我又得花上好多时间,告诉他们我的许多知识都是在玩中知道的。 玩是孩子的天性,我要高呼一声:“我爱玩!”。

我喜欢作文【第5篇】:

我有一枚熊猫纪念币,它是我向妈妈要的,我非常喜欢这枚纪念币。

这枚纪念币是银色的,面值十元,不过它的个头很大,足足有八个普通一元硬币那么大吧。纪念币上画着两只憨态可掬的大熊猫,熊猫正在津津有味得吃着竹子,真是可爱。银币的背面有一些文字,尤其是那“1996”的标志让我知道了它的发行日期和所经历的岁月。

我经常把这枚硬币藏在我的一个小箱子里,视它为我的宝贝。即便每次拿出来看,也都是只看一小会儿,然后赶快把它收起来,生怕弄丢了。

其实,我喜欢这枚银币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它能使我回忆起小时候在香港看大熊猫时的情境。至今我也仍然记得四只大熊猫一会儿爬杆子,一会儿钻筒子的有趣画面。

我爱我的银币,它是带给我快乐的小精灵!

我喜欢作文【第6篇】:

Today my mother burned to eat my favorite braised fish. I witnessed the mother fish fish washing process.

Mother first ready material: carp onions ginger garlic sugar soy sauce coriander rice wine salt cooking oil and green pepper.

These materials are ready my mother began to wash the fish. She saw a knife to scale and then remove the fish gills and fish bubble remain in the belly to puncture the bubble of fish the fish maw with black all the debris removed cleaned the fish fish evenly in a few designated marks I can spare.

Mother heated the pot when smoking pot when the oil poured into a little let the pot coated with a layer of oil then add a small amount of cooking oil fry after a good wash pot Add the fish and then release into some rice wine so you can remove the fish smell adding a teaspoon of sugar a small amount of soy sauce.fish can be a color then start adding cold water let the fish submerged in water adding green onions ginger garlic pepper and salt and then after the fire to boil to low heat boil 40 minutes adding parsley Finally a pot of tasty braised fish cooking in her mother under the care of.

Smell this fragrance I salivate. I quickly pick up the chopsticks a small dip at juice ah how good you and incense and soft and slippery so together with color flavor and taste a whole food ah!

我喜欢作文【第7篇】: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颐和园,去过两次,我第一次去就喜欢上那了。那里有千奇百怪的山峦,五颜六色的鲜花······

我最喜欢那的十七孔桥,十七孔桥之所以被称为十七孔桥,是因为桥下有十七个洞。卢沟桥上的狮子够多吧,这的狮子比那还多,十七孔桥有许多狮子,一共有170头,有大有小,姿势各不一样。

那里还有镇水铜牛,它也被称为金牛,全身都是用铜做的,做得非常逼真。它的身体的一面还刻有八十个字,听二姨说那是一只神牛,因为普通的牛身上不会刻八十个字,就算再坚强的牛刻五个字就会死,更别说八十个字了。这就是我永远觉得奇怪的原因,很神秘,也是我喜欢的原因。

现在正是春暖花开的季节,美丽鲜艳的玉兰花,有白的,淡粉的,紫色的···我最喜欢淡粉色的,看起来像小女孩粉红色的脸蛋,很漂亮!小草也发出了小芽,正如那首诗中写道“草色遥看近却无”,那里的树叶都充满了生机,嫩绿嫩绿的,尤其是那几棵松树,不再像冬天那样看起来死气沉沉的了,还有好多的古树,如银杏,柏树······

这里的桥美,美得让人忘了回家的路,这里的花香,香得让我们一次次想来到这里。

我喜欢作文【第8篇】:

想必大家都有自己最喜欢的文具。我最喜欢的文具就是我的第一支钢笔,它可是我家的传家宝,它已尽忠职守的陪爸爸度过了三十年的时光。爸爸还是小学生时,它就是爸爸最好的朋友。虽然现在它的年纪很大了,但是它给人的手感还是超棒,超滑。难怪我第一次拿到它时,就已经是爱不释手。爸爸看到了我对它的喜爱和痴迷,于是,只好忍痛割爱,把它送给了我。

我给这件传家宝取名叫“小红帽”。顾名思义,它是一只红色的钢笔。自从变成我的得力助手后。虽然跟地面亲密接触过“n”次了,但依然毫发无损。不过,我可不想让它壮烈牺牲。因为自从用了它,我写字的速度大大提高了。每当我拿起它,就会想起爸爸深情的目光。那目光里有爸爸对我的期望。爸爸希望我能用这枝笔,写出一手漂亮的钢笔字,用它做对一道道难题……。

同学们,你们的钢笔一定也有不寻常的故事,快来和我交流交流吧!总之。我希望我的这只钢笔能陪伴我一生,成为一枝名副其实的传家宝。

我喜欢作文【第9篇】: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每当我读起这首古诗,便会想起雪白雪白的米饭和农民伯伯辛勤的汗水。

去年暑假,我和爸爸回到了故乡,我在外婆家收割稻谷,亲身体会到了农民伯伯们辛苦而又充满欢乐的劳动生活。

每天早晨天刚蒙蒙亮,全村的大人和能帮得上的小孩们都起床了。他们匆匆赶往朝霞映照下金灿灿的稻田,风风火火地大干了起来。顿时,镰刀割刀谷的“刷刷”声,脚踏式脱蹈机的“嗡嗡”声,大人们偶尔的谈笑声,孩子们清脆的歌声,鸟儿“叽叽喳喳”的鸣叫声便汇成了动人的交响乐。我陶醉在这美景和乐曲中。

虽然凉风徐徐,但是忙碌的农民们很快就大汗淋漓了。他们顾不得拭汗,依然不知疲倦地干着。跟我差不多大,甚至比我小的孩子们在田里拾稻穗。我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并成了他们的朋友。

太阳爬上头顶热辣辣地严烤着稻田,人们的身上全湿了,大人们叫小孩回去,他们却仍然坚持劳动。一担一担黄澄澄的稻谷被挑往晒谷场,扁担都被压弯了。那“吱悠吱悠”的响声也仿佛在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咧!

农民伯伯在烈日暴晒之下,挥汗锄禾,感叹粮食来之不易,也间接地告诉人们要珍惜粮食。

我喜欢作文【第10篇】:

我喜欢的人有很多,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一名中学英语教师,三十多岁,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她有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妈妈平时工作很忙,身体也不是很好。但是妈妈在生活上对我特别关心。每天早晨,天还没亮,她就第一个起床,精心为我做早点。然后把我送到学校,再匆匆忙忙地赶去上班。妈妈说:为了我的身体健康,她再怎么辛苦都愿意。妈妈还非常关心我的学习。她对我的要求很严格。她总是叫我写作业要坐端正,要保护好眼睛;要把字写好;写完作业要认真检查。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检查作业时,发现有一个字没写工整,妈妈很生气,还让我重做了一遍。妈妈总爱说:“做一件事,就要把它做得最好。”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我的妈妈。妈妈爱我,我也永远爱我的妈妈。我要认真学习,报答妈妈的关心和爱护。

我喜欢作文【第11篇】:

我很馋,很好吃。喜欢吃的东西有很多,水果可是我的最爱。水果中我十分喜欢吃苹果。

它不仅形状好看,而且颜色也十分鲜艳。圆圆的。红艳艳的。看上去多么饱满,多么诱人。像小朋友灿烂的笑脸。他穿着青里透红的条纹外衣。它的皮非常薄,而且有许多斑点,用手摸一摸,非常光滑,很舒服。苹果的气味很香,我闻一闻,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迫不及待地咬一口,啊!又甜又酸的苹果真好吃。吃在口中让人心中有一股幸福的感觉。叫人越吃越爱吃。苹果不光好吃,而且营养也非常丰富。它饱含人体所需的很多微量元素。如果糖。果酸大量的维生素C。E等。苹果非但对身体有益大家都知道,而且对皮肤有美容作用。难怪那些大姐姐特别喜欢吃苹果,对次津津乐道。苹果的好处众人皆知,可你知道吗?它还有很多别的用途。把苹果切成小块,与另外的食物混在一起,拌上色拉酱,就是一道美味的水果色拉。把切成小块苹果与糯米小圆子酒酿一起煮。煮好后便是一道可口的点心。

听我说了那么多,你是不是也像我一样喜欢上苹果了。

我喜欢作文【第12篇】:

牡丹花国色天香,梅花坚强不屈,仙人掌造型别致……然而,我却不喜欢它们,我喜欢那芳香四溢的紫丁香。

紫丁香有着绿油油、光亮亮的小叶子,从坚韧不拔的杆上密密麻麻地长出来。阳春三月,紫丁香从枝头伸展开来,远看,它们像是深蓝的夜空中点缀着的繁星,美丽夺目。近看,它们如同一颗颗细碎的紫水晶,镶嵌在金条上,真是金枝玉叶。再细看,那犹如蜘蛛丝一般的花蕊竖立在花瓣中,楚楚动人。

紫丁香不仅美丽动人,而且香气逼人。紫丁香在空气中叹吁呼吸,使大地芳香四溢。夜晚,它不怕劳累,净化空气,更是香气浓浓,沁人心脾。

我喜欢丁香花,因为它不像芙蓉那样高贵,不像野花那样随意,它只是朴素典雅。它既可以生长在平地,也可以生长在高原,为高原增添了许多姿色。丁香花是西宁市市花,被人们喻为“高原花魁”。更重要的是,丁香花既是香料植物,又是蜜源植物,不仅具有观赏价值,还有药用价值,在我国,人们通常在9月至次年3月,花蕾由绿转红时采收、晒干,将它制作成一种常用的中药,来医治疾病,给人类带来健康。

我还没有亲自种植过丁香花,我打算在来年春暖时节,亲自种上一盆紫丁香,让它伴随着我一起成长!

我喜欢作文【第13篇】:

如果你问我喜欢的小动物是什么?那我就告诉你,我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 我家的小狗的毛是雪白雪白的,宛如雪落在小狗身上似的,漂亮极了!

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好似刚刚下过一场春雨,雨点掉进了他眼里似的;它长着长长的尾巴,假如街边的尘土多,就可以用尾巴把尘土扫得干干净净的。 有一次放学回家,我去看小狗。我那着骨头引它来吃,但它不但不吃,还一动不动的,好象被什么烦住了。原来,小狗就要生宝宝了。。。。。。

宝宝出生后,我更疼爱小狗了。但好景不长,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一天,小狗蹲在妈妈停车的位置上,那时妈妈回来了,妈妈一时看不见,小狗又睡着了,不知道。这时,妈妈把车停在那个位置上。就在这时候,小狗被妈妈撞死了。看到这情景,我伤心透了,连续哭了2个小时。 到了这个时候,我对小狗的感情依然还是那么深,我对小狗的死感到恋恋不舍。

小狗,我爱你。

我喜欢作文【第14篇】:

我对电脑课已经走火入魔了,所以上电脑课也特别认真。但是我的电脑知识却少得可怜,“八窍通了七窍——一窍不通”!我虽然会打字,但打一行字起码要用上20分钟。而且一开电脑好好的,玩着玩着游戏就突然死机,气得我半死。我几乎都成了电脑的克星了。

现在是21世纪,一个网络信息时代。班上,常听同学们说自己在家里玩“石器”,是如何如何的好玩。可是我却什么是“石器”也不知道,真是孤陋寡闻。报纸上常常刊载什么网恋啊,什么网上购物啊,可我却连网都不会上,真是井底这蛙。

人们常说:“学问学问,不懂就问。”我遇到问题,问也是白问,人家说了一大串,我一句也听不懂。每次都是请别人在我的电脑上按几下就解决问题了。

我不懂电脑,但仍然爱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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