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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17:08:02

我喜欢作文

【篇一】_我喜欢作文

古人不远: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时光如流水,拥有文明的人类已经在地球上生存了几千年。几千年前,有过无数大大小小的历史人物,那些已经逝去但让人敬佩的历史人物,虽已逝去,但他们的精神仍被我们一代代的传承着。。。。。。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是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写的诗。想必大家已经猜到,他就是南宋时期抗元斗争中的著名将领—文天祥。文天祥字宋瑞,号文山,他当时正生活在南宋政权极端腐朽黑暗之时,降生在这个动荡年代里的文天祥从小就喜欢读书,热爱历史上的英雄人物。他的父亲也是一个爱国志士,经常给他讲解历史,讲当前的国家形势,使他了解到了民族的危难。因此在文天祥幼小的心灵里,深深的种下了一颗爱国的种子。随着年龄的增长,文天祥渐渐看到了南宋政治的腐败与国家的衰弱。文天祥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面对当时腐败的南宋政权,他深感自己身上的担子十分沉重。不久以后,21岁的文天祥以优异的成绩参加了殿试,并考取了第一名,成为状元。当时他要求皇上把金钱用在军事上,增加国防力量,要知道,在当时君臣上下苟且偷生的情况下,他能有这种思想,是非常难得可贵的。1278年文天祥不幸被俘,他在被俘时,就想要自杀,但却失败了。后来投降元军的宋官张弘范亲自出来劝文天祥投降元军。但被文天祥义正词严的拒绝了。

后来张弘范又要他给南宋坚持斗争的爱国将领张世杰写信,让他投降,文天祥则以《过零丁洋》为答复,拒绝了张弘范的要求,诗中“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句子体现了他慷慨激昂,大义凛然的气魄,也表现出了他宁死不屈的坚强意志,后来经过三年多的磨难,文天祥始终没有屈服。在他死的前一天,元世祖亲自来劝降,但也被文天祥拒绝了。于是在1283年1月9日,文天祥被斩于燕京,时年47岁。

文天祥那慷慨激昂,大义凛然的气魄;那宁死不屈的坚强意志;那为国捐躯的高尚精神,曾被多少人传承,曾有多少人为国家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们的精神需要传承,需要用来捍卫我们的国家!

【篇二】_我喜欢作文

我们家里养了一盆仙人球。在我们家所有花当中,属它个头最小,最不起眼,最难看的一种花。

春天,我家的杜鹃花,兰花……它们个个都争奇斗艳,比来比去,“漂亮”总冠军是杜鹃花,“秀气”总冠军是兰花。其他每一种花都得其他称号。唯独只有仙人球没有参加比赛,因为它太丑了,其他的花都不让它参赛。它自己一个人静静的呆在墙角。杜鹃花把腰杆挺得直直的用轻视地目光看着它,然后对它说:“仙人球啊!你真倒霉,我真为你感到遗憾呀!”仙人球对杜鹃花说:“你还真是‘猫哭老鼠―――假慈悲’!”杜鹃花生气地说:“我是一片真心,

你。。。。。。你竟然如此对待我,太不像话了!我不理你了!”兰花说:“别把我这洋家大闺女伤着了!你最好离我们远点!”其实仙人球并不是没有好处,它一直都在默默地,无私的奉献着。它吸取空气里的毒气,吐出新鲜氧气,为人民服务。而杜鹃花,兰花只是起到供人观赏的作用。

夏天,在炽热的阳光下,牵牛花偃旗息鼓,美人蕉慵倦无力,连富贵的牡丹也早已失去了往日的神采,就只有仙人球还保持着它那优美的身姿。

秋天,大部分的花已经成了枯枝败叶,只有仙人球,还巍然屹立着。旁边的杜鹃花很妒忌,就用傲慢的语气对仙人球说:“你这玩意!怎么这么顽强!不就是个小刺团嘛!” 仙人球谦虚地说:“没办法,我的品种就这样。”

冬天,百花凋谢,只有仙人球,在迎冰斗雪。一阵风雪停后,它的身上积满了雪,但是它还是很乐观,待到雪融化了,变成了水浸到了土壤里,仙人球心想:“多好呀!雪变成了水浸到了土壤里,还省得主人给我浇水了!”

我喜欢仙人球,因为它能净化空气;我喜欢仙人球,因为它四季常青;我喜欢仙人球,因为它大公无私;我喜欢仙人球,因为它的顽强的生命力感染了我。。。。。。我喜欢它的原因太多太多了!

做人也是如此,遇到问题不要退缩,要敢于拼搏。要用积极思维的去思考问题。俗话说得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还有它那默默奉献不求回报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

【篇三】_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就像孩子的微笑那般灿烂,直射进我的心扉;像十多年来不见的及时雨,给大家带来欢乐和感激。让我在严寒中找到了依靠。

我喜欢在春风吹拂时躺在草地上,用眼睛去观看他们那嫩绿的脸庞;用耳朵去聆听他们无穷无尽的诉说;用心去感受他们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顽强的生命力。

我喜欢在夏天时躺在摇椅上,扇着扇子,静静地听着蝉鸣蛙噪,去感受大自然那浓郁的气息。感谢各种动物让我们在这炎热的夏日仍然能充满了活力。

我喜欢在秋天里观看稻浪翻滚的麦田,看那一张张热情高涨的笑脸,同大家一起享受丰收的喜悦,一起联欢,开心地庆祝着这特别的日子。看见大家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我心里也不由得乐开了花。

我喜欢和平鸽,它那洁白的羽毛和娇小的身躯让我情不自禁地喜欢上它。它就象一个洁白纯真的小天使,为世界上的人们带来福音,而且它还是和平、欢乐、幸福、友谊的象征!

我喜欢桥,不过那是一种特殊的桥。它是人与人的心灵之间架起的一座理解与沟通之桥,让人与人心中不再有隔阂,让每个人都敞开心扉,让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单纯。

我还喜欢一种特别的花儿,是绽开在人们的笑颊上的。当寒风呼啸的早晨,我独自一人在寂静的街道上徘徊,角落那位卖油条的阿姨笑着轻声对我说:“早上好!”我就忽然觉得今天早晨不再寒冷,一股暖流涌如我的心田。我喜欢看扎着小辫子的幼儿园小朋友。我喜欢她们那活泼清澈的眼神、天真无邪的表情、娇小可爱的面容和蓬勃的朝气。

我喜欢读信,喜欢读弟弟妹妹的信。那一句句语言,那一句句幼稚纯朴的语言,那一句句温暖我心扉而又幼稚纯朴的语言。最不能忘记那次,他们从遥远的澳大利亚,给我寄了一封信,用刚学会的中文写道:姐姐,我好想你和大姑姑啊!这又怎么能不让人喜欢?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万籁俱寂的夜晚。我尤其喜欢看那些闻名中外的世界经典文学,在书的海洋中尽情遨游。时而进入《西游记》中与孙悟空一行人上西天取经;时而来到《三国演义》中领略战火硝烟;时而到到《红楼梦》中与贾宝玉等人吟诗作对;时而为《简.爱》中凄凉而又美丽的结局感慨万千;《爱的教育》让我逐渐成长……

我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时去登门拜访,或写封信或送几张贺卡。当她喜出望外地给我回信时,我们彼此的心仿佛又回到了当时那短暂而又欢乐的时光。

……

我喜欢太阳、月亮、星星……我还有无数种喜欢。正是这千千万万种“喜欢”让我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乐趣,体验到生命的真谛!

【篇四】_我喜欢作文

说起三国,里面的人物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足智多谋、料事如神的诸葛亮,武艺超群的关羽……虽然这里面的历史人物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诸葛亮。

诸葛亮,字孔明,是三国时期蜀国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他的足智多谋、料事如神让我敬佩。公元208年,曹操率领83万大军驻扎在长江中游的赤壁,企图打败刘备以后,再攻打孙权。刘备采用联吴抗曹之策,与吴军共同抵抗曹操。当时,孙权和刘备兵力都很少,而曹操兵多将广,处于压倒性优势。刘备的军事诸葛亮和孙权的大将周瑜,商讨破敌良策,两人不谋而合,都主张只有火攻,才能打败曹操。可等一切都准备好后,周瑜却发现曹操的船只停在大江的西北,而自己的船只靠南岸。这时正是冬季,只有西北风,如果用火攻,不但烧不着曹操,反而会烧到自己的头上,只有刮东南风才能对曹军发起火攻。周瑜眼看火攻不能实现,急的口吐鲜血,病倒在床上,名医、良药都治不好他的病。这是诸葛亮去探望周瑜,问他为何得病。周瑜不愿说出实情,就说:“人有旦夕祸福,怎能保住不得病呢?”诸葛亮早猜透了他的心事,就笑着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怎能预料到呢?”周瑜听到诸葛亮话中有话,非常惊讶,就问有没有治病的良药。诸葛亮说:“我有个药方,保证治好你的病。”说完,他写了16个字,递给周瑜。这16个字是:欲破曹公,宜用火攻;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周瑜一看,大吃一惊,心想:“诸葛亮真是神人啊!”他的心思既然已被诸葛亮猜中,便请教破敌之策。诸葛亮有丰富的天文气象知识,他预测到近期肯定肯定会刮几天东南风,就对周瑜说:“我有呼风唤雨的法术,借给你三天三夜的东南大风,你看怎样?”周瑜高兴地说:“不要说三天三夜,只一夜东南大风,大事便成功了!”周瑜命令部下做好一切火攻的准备,等候诸葛亮借来东风,马上进兵。诸葛亮让周瑜在南屏山修筑七星坛,然后登坛烧香,口中念念有词,装作呼风唤雨的样子。半夜三更,忽听风响旗动,周瑜急忙走出军帐查看,真的刮起了东南大风,他连忙下令发起火攻。周瑜让黄盖,率领火船向曹操水寨急驶,当火船靠近曹军水寨是,一声令下,士兵们顺风放火。风助火势,火借风威,把曹营的战船烧个一干二净,岸上的营寨已被烧着,兵马损失不计其数。

在烟火弥漫中,曹操仓惶逃命,从小道逃回许昌。此仗,周瑜大获全胜。试问,如果没有问诸葛亮“借”来的风,他怎么可能这么成功的打退曹操?这足以说明诸葛亮的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古往今来,有几人能与诸葛亮相提并论?

【篇五】_我喜欢作文

有一则格言一直在我的心中激励着我——失败乃成功之母!我觉得就是这样,不要怕失败,也许就在这个失败的身后,就藏着成功的身影。

在一个星期天的晚上,我正在一边吃饭一边看看足球赛。那精彩的跑位,精彩的传球和过人,让我深深地陶醉其中。不错,那就是我一直向往的——巴塞罗那。这时,这支球队正在和一支强敌比拼。

但是,那可悲的比分怎么也令我高兴不起来—2:2。现在离比赛还有五分钟,但是比分却还紧紧地咬在一起分不出胜负。我的心因为想让巴塞罗那队胜利而紧张的咚咚直跳。

还有两分钟,一分钟……就在这时,我的心感觉就要蹦了出来。因为巴塞罗那对的蚯蚓带着球攻进了对方的禁区。五秒,四秒……只见一个漂亮的射门,啊!球进了!“滴滴滴——。”全场的人都沸腾了,太激动人心了,就在最后的一秒钟里,巴塞罗那对用一个漂亮的弧线球打进了对方的球门。

直到第二天,我还一直在回味着那精彩的弧线球。终于,我忍不住了,带着我那心爱的足球和老爸来到球场,开始练那美轮美奂的弧线球。

我先把球放在罚球点上,后退两步,猛地一个助跑,把球踢了出去。结果,脚法很好也很有劲,但是,球直直的飞了出去,一点弧度都没有。咳!我想,万事开头难,谁也不可能一下就踢的那么好的。所以,我不灰心,把球捡回来继续练习。

一连踢了好几次,都是一个毛病,力度很大,就是没有一点弧线,没有一点美感。我依然没有灰心,继续捡球,踢球,还不时的调整着脚和球的接触点。可是这个足球好像存了心要和我作对似的,无论我怎么变着花样踢它,它就是不来半点弧线。

很快我就累得气喘吁吁,耐心也慢慢地消失了,我开始没有一点章法的胡踢起来,这样就更练不出优美的弧线球了。又累又急躁的我垂头丧气的喘着气坐在球上,开始回忆琢磨电视里球员踢球的动作。

忽然,我茅塞顿开,我琢磨出了方法—踢球的力气不要太大,而且要踢球的中下部。我说怎么老踢不成呢,原来方法不对,球的受力点不对,它怎么可能飞出一个漂亮的弧线呢。

我看准地上的球,一脚下去,哇,一个虽说小小的弧线,但终于有弧线的意思了。我一下子来了精神,接着一脚,两脚…。。我发现我踢出来的弧线越来越明显越来越漂亮。就这样,不知练了多长时间,我也终于能踢出了漂亮的弧线球了!

我知道,这漂亮的弧线,就像那经历了无数次的失败后的彩虹,格外的美丽!

【篇六】_我喜欢作文

春天来了,万物复苏了,山青了,水绿了,春姑娘为大地播撒着生命。小草从泥土里探出头来,好奇地望着这个神奇的世界。我在松软的泥土里种下激励向日葵种子,满怀着收获的希望,盼望着盼望着。够了一段时间,向日葵破土而出,他举着人字形的嫩芽在微风中颔首微笑,那稚嫩的小叶子换成一个小喇叭,仿佛在对春天喊道:“我出来了”阵阵微风,阵阵雨,向日葵在阳光的照射下渐渐长高,他的每一点变化都让我欢呼雀跃。小小的向日葵,成了我的好朋友。

夏天到了,向日葵更需要水的滋润,可这阵子我被期末考试搞得焦头烂额,早把向日葵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一天,狂风大作,电闪雷鸣,大雨香飘迫似的。听着那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砸到窗户上的声音,蓦的,我想起了久违的向日葵。“哎呀,已经这么长时间没有给向日葵浇水了,向日葵还能活吗?在说这么恶劣的天气,向日葵还能活吗?恐怕早就被风雨达到了吧?”我心里感到非常内疚。

第二天,我怀着一丝侥幸的心理我闷闷不乐了的是先看向日葵,眼前的景象不由得令人大吃一惊,向日葵居然还活着!我压抑不住内心的喜悦,高薪的跳了起来。他那展着的叶子多么像一把芭蕉扇啊!绿油油的,还带着昨日经营的雨珠,透出无限的生机。在向日葵的头顶上还隐隐约约长出了一个绿色的花盘,那里面蕴藏着多么丰收的秘密啊!他的花盘一天一天地成长,我的希望和喜悦也越来越沉甸甸了不管是烈日炎炎,还是大雨倾盆,向日葵总是挺直了腰杆,自信的微笑。

终于有一天向日葵打开了他那金灿灿的花盘,那里缀满经过百般历练的果实。在这个他精心编织的大花篮里乘着数不清的葵花子。我摘下一粒品尝。“真好吃”那是一般淡淡的清香从口里一直飘进我的心里。向日葵所要的很少,回报的甚多。不论身处何种逆境,他始终微笑着面对,顽强地生长。我们也要像向日葵那样,不做问世的花朵,要在风雨的沐浴中成长。从小立下坚定的志向。好好学习,成长成为祖国的栋梁。

【篇七】_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的那个国家的足球,从不假摔,从不拖延时间,从不围堵裁判,从不为自己的失败寻找任何客观原因......

最痛苦的不是历史的假设,而是历史的对比。

四年之前死磕阿根廷,赛后发生的冲突断送了弗林斯可能是最后一次的半决赛。

四年之后血洗阿根廷,赛中发生的误判断送了托马斯•穆勒第一次的世界杯半决赛。

四年之前,卡恩与莱曼在点球大战之前的那个握手,让我坚定相信着我们最终会迎来胜利。

四年之后,拉姆与巴拉克袖标事件无论真假,那些报道与言论都让我感到心有戚戚。

二十年前的今天,曾经是德国举起大力神杯的日子。

2010年的今天,我们却再次与冠军有一个转身的距离。

我曾经窝窝囊囊没出息地想,如果他们没能小组出线,如果他们在淘汰赛第一场就被打道回府,如果他们也遭遇了一次狂风骤雨的耻辱屠杀,是不是现在这种痛苦能稍微减轻一点?但是我的理智又告诉我说这是不可能的,这只球队的传统与历史决定了它只能去延续辉煌而不是回溯后退。宁可再一次于最接近梦想的地方折戟沉沙,也不能懦弱地跪着卸甲。所以说很不公平吧?必须小组出线,必须进入八强。杀入四强才是起点,夺得大力神杯才是正常。哪怕这次拿到季军的成绩,也不会在柏林举行庆典。

没办法啊,因为你是豪门出身。你不像荷兰是无冕之王,进一次决赛反而受宠若惊;你不像乌拉圭,阔别世界杯数十年归来时甚至已经没人还记得它也曾经获得过两届大力神杯;你也不像阿根廷,身为南美霸王之一却屡战屡败止步八强;你也没有像西班牙那样,40年问鼎一次欧洲杯冠军,60年来一次世界前四……你必须赢,必须赢,必须赢,因为你的身后有无数双眼睛。

一夜没睡,从14年前的点点滴滴像过电影一般想到现在。96年获得的欧洲杯冠军,那个时刻就如同06年的世界冠军意大利,是一个时代在最辉煌的时刻完结,之后便开启了近十年的漫漫黑暗期。我没有办法假设,如果那十年里,没有那两个叫卡恩与巴拉克的男人在苦苦支撑,自己会不会将这份喜欢功利地放弃。

【篇八】_我喜欢作文

经典是常读常新的。每次读她,我都能读出许多全新的感受。这部经典作品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保尔•柯察金,一个普普通通的苏联青年,一个满腔热血的革命青年,一位百折不挠的优秀青年,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他用顽强的毅力和不羁的乐观态度谱写出他人生最完美的诗篇。

出身贫寒的他,十几岁就立足战场,几次死里逃生;疾病缠身却满怀革命热情,从不放弃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受伤住院生命垂危时,无论是手术的钻心疼痛,还是换药时的痛苦,都没有为此发出过一声呻吟,甚至疼得失去知觉,也没有为此叫苦不迭!这分明就是“钢铁”一般的意志!身残志坚的保尔更是高傲而乐观的。

面对外界的攻击,他放下了自己的急性子,选择了忍耐。修筑铁路、演习时,身患腿疾的他多次遭到别人的冷嘲热讽,可他没有选择反击、争辩,而是默默地忍受了一切,只为了用行动来证明自己。在革命的队伍中,保尔选择了收敛起自己的性格而融入集体,这分明就是识大体之义举!钢铁般的意志、“识大体”的乐观及对生命的挚爱、对战斗的热情,让保尔享受到梦想成真后的喜悦。

国家授予保尔最高荣誉——红旗勋章!“保尔•柯察金”这样一位英雄,从此在苏维埃土地上到处传颂!旧社会的保尔,新社会的我们。多么迥异的形象呀!我们没有尝试过旧社会的辛酸,也没有体验过战争的残酷,父母视我们为掌上明珠,让我们呼风唤雨。俗话也说:“不经一番彻骨寒,怎得梅花扑鼻香。”我们必须自强自立,做生活中的强者,即使现实再残酷,我们都要像保尔那样勇敢、乐观地面对。一部荡气回肠的经典作品,一部可歌可泣的英雄颂歌!她,就像一座人生的灯塔,照亮了我的人生,引导着我在生活、学习的道路上前行。

她拥有着比鸟飞得还远的梦想,比花开得还美的情感,比星耀得还灿烂的智慧!她更是全世界人民的无价之宝!所以,从现在开始,让我们诵读经典,感悟成长吧!

【篇九】_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的课很多,可最令我难忘的要属那一节作文课了。

“叮铃铃”上课铃声响了,嘈杂的教室立刻安静了下来,假如一根细小的针掉到地上,都可能听到声音。谢老师走上讲台笑眯眯地说道:“今天这节作文课,咱们先玩个游戏,名字叫‘心有灵犀’猜猜猜。”一听到“游戏”两个字,同学们的眼睛“噌”地一下发亮了,寂静的教室一瞬间像锅里烧开的热水一样沸腾起来。有的同学高兴地直拍手,有的同学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使劲地跺着脚,还有的同学大声地喊着:“老师万岁!”游戏规则是老师让两位同学的其中一名,用表演方式为另一名同学“诉说”着他的意思。

接着,老师大声宣布:“游戏开始!”老师选出了我我好朋友吴桐来配合。来到场中央,我们俩互相挤了挤眼,友好地握了握手。之后,老师上我表演,她来猜。我心想:这对我们来讲就是“小菜一碟”的事,我们俩可是黄金搭档呀!我先抽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两个名词来表演。是“孙悟空”、“老爷爷”。我暗自窃喜道:“嘻嘻!这两个词真简单!于是计时开始,第一个词是孙悟空,我先搬我的腿,与另一个腿呈90度,然后我把右手的手腕一弯,再架到眉手的上面,紧接着左右乱跳。不知怎的,我刚做了一个大概动作,吴桐就有爽快地答到:“孙悟空!”老师说道:“加十分!”我为她竖起一个大拇指。接着是“老爷爷”,我驼下背,手呈拳状,捶着后背,还不时地发出“咳——”地咳嗽声,行走起来比蜗牛还要慢。见此景,同学们都捧腹大笑乐得合不拢嘴巴。我也默默地夸自己:我的表演真是太逼真了,太具有感染力了。不到几秒钟,又一个正确的答案飞出来了。只见老师高声说道:“有史以来最棒的组合产生了,她们是吴桐、陈茜园,掌声鼓励一下。”只听“啪!啪!”雷鸣般的掌声传到了边,我和吴桐也激动的连蹦带跳。

老师接着讲道:“同学们,你们把这精彩的游戏过程写出来,就是一篇好作文了……。”

这节有趣的作文课使我学会了写作文的技巧,知道素材从生活实践中来。我真喜欢这节课。

【篇十】_我喜欢作文

古今中外的文学名著数不胜数,都给人们带来了心灵上的震撼和人生道路上的启迪。其中,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品《狼王梦》。

无可否认,文中的紫岚是一匹胸怀大志的母狼,她为了继承丈夫的遗愿让儿子走向狼王的宝座,不惜一切代价,放弃了容貌、爱情和幸福,在惨烈的竞争中,总是竭尽全力给儿子创造有利的条件。我认为,她虽然可敬,但同时也很可悲。回忆一下,大儿子的死是因为她急于让儿子锻炼狼王的胆魄,狠心将还不满周岁的儿子囚禁在山洞里,让金雕吃掉了;二儿子的死是因为她急于让儿子在狼群中树立威信,让儿子带头捕猎,结果中了猎人的圈套;三儿子的死是因为她从小疏忽了对三儿子的照顾,把全部的精力都投注在了大儿子和二儿子身上,给三儿子造成了自卑的心理,在争夺王位时被现任狼王用意念打败,被群狼分食。

看看紫岚儿子们的死因,虽说都不是紫岚亲手杀害,但在一定程度上与紫岚疯狂的育子行为有很大的关系。整篇文章,沈石溪用动物的视角、人类的思想描述了动物的处世原则,用轻松、诙谐的语言描写了许多鲜为人知的故事情节,使读者对狼这种动物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其实,紫岚的做法与现在许多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相似。

这些家长以“爱的名义”要求孩子在课余时间上这个学习班,补那个学习班,搞得孩子晕头转向,失去了最宝贵的本色童年。他们认为给孩子童年是在浪费时间,其实他们不知道,一个缺少童年的人的生命是不完整的。可是狼群弱肉强食的生存原则也如实地反映了现在的社会现实,现在上学压力和就业压力那么大,分明就是“狼多肉少”,所以,这是很矛盾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掌握好一个合适的“度”,慢慢加温,但终究要达到把水烧到一百度的目的。

《狼王梦》之所以是我最喜欢的经典作品,是因为它在带给我心灵上的震撼的同时也让我领悟到了许多人生道路上的道理。所以我要向广大读者强力推荐《狼王梦》这本引人入胜,环环紧扣的动物小说,希望它也能给大家带来深刻的感受。

【篇十一】_我喜欢作文

人不可能十全十美,天生或者后天造成,最后总会有些缺陷。想大家喜欢的NBA的悍将,小飞侠科比,虽然打篮球十分厉害可是在他出的专辑的时候几乎都没人听。包括我们的古代历史名人。

他,朱重八出生于濠州的一个贫苦的家庭,由于元朝政府的剥削,加上天降瘟疫,朝廷的救济赈灾银被某些贪官给私吞了,导致父母兄弟都死于这场瘟疫之中。埋下啦农民起义的导火索,又由于汤和的一封信让他去参军,改名朱元璋,由于他的义气人缘不错,还有他那很强的军事才能,使他在农民起义中脱颖而出,成为地主阶级的一员。在打元朝之前还有一场和著名战役,是他和陈友谅在潘阳湖的战役,简称潘阳湖战役。他用他那弱小的船只,使用他那强大的军事才能加上他的勇气战胜了陈友谅。我先派先锋常遇春带着一小支军队,冲入陈友谅军队里左躲右闪,左刺右刺,使陈友谅大军伤亡惨重,为陈友谅效仿曹操将船只连在一起埋伏笔。

就是因为陈友谅被打怕才想出了这么个损招。让朱元璋只用一小条船使他的军队葬送在潘阳湖。随后,在基本击破各路农民起义军和扫平元的残余势力后,于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封建政权。朱元璋统治时期被称为“洪武之治”。由于他出身贫寒,从小被贪官压迫,导致他十分痛恨贪官,在他统治时期对贪官的打压力度十分的严格,超过60两的杀头,但抠门的他给官员的俸禄有十分的少,导致官员不的不去贪污下。

导致了明朝的四大冤案的构成,都是由于贪污数额巨大,而且不经查实只有有贪污的嫌疑的人都被拉出去砍啦,使上至内阁下至地方弄得人心惶惶,被砍得人数超过好几万人。进过几场官场浩劫,许多明查秋毫的清官含冤而死,导致许多有才能的人不愿意到朝廷去,宁愿回家种田。朱元璋这一位传奇人物,从一个普通的农民到一个皇帝,推翻啦元朝的统治。为广大的人们造福,虽然出现了后面的四场大冤案,但也是情有可原毕竟他也只是个普普通通的人而已,而且是由于小时候被元朝的剥削十分痛恨才如此这样。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人本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上帝十分公平的给啦人们一个超人的天赋,也给了人们一个致命的缺点了。

最大的区别只是应为自己是怎么分配的,是怎么样克服的,是怎么样扬长避短的。

【篇十二】_我喜欢作文

卧龙,非虚名,见眉宇间天地之正气,凝为明精华所在,智者,用智之巧,用智之妙,得为慧人。龙,在古代被视为最高阶段的象征,是最高贵的神兽,古代帝王都被称为“龙”,宫女、太监、妃嫔们动不动就会大喊“皇上,龙体要紧呐”,要不就是什么龙颜大怒,这些在电视剧里都用烂的台词,一听到就会让人起鸡皮疙瘩,这些到现在21世纪已经快被骂成“肤浅”了,而真正的龙是敢于付出的,是聪慧过人的,是可以为国家为人民献出生命的!惟有这样的人,才配被称作真正的“龙”。

到现在,我的抽屉里还珍藏着一支小时候问叔叔要的“诸葛羽”,那是一支白孔雀的尾翼,虽然时间磨去了那往日的光泽,但那种高傲的王者之气却从未泯灭。书架上的那本翻烂的《三国志》上仍刻画着你那往日的风采,梦中偶尔出现过你那往昔的风采,梦中偶尔出现过你那双在扇下的眸子,轻皱的浓眉,嘴唇轻抿着叹息;晚风吹动着那稍白的发,忧郁的背影使人感受到你对这尘世的无奈,也许,你是真的不想卷入这场看不到明天的战争吧!可是身不由己?听邻居家老人讲过你和你夫人那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不管世俗的眼光,不在外表的缺陷,不在意地位的悬殊,只为真爱,完美的演绎了流传于民间的“揩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千古佳话。小时候,第一次听你的名字时,是在小学四年级的语文课本《草船借箭》中。

阅读这篇课文时,我的第一感受就是哇噻!这个大叔好欠揍啊!连这样都有办法解决,如果像诸葛亮这样的人在现代的话,不把别人气到吐血而亡就是跳楼自杀。那时候,我还真的是傻里傻气的可怜那周瑜,在胸前画十字架,心里默默的念着“阿门”。虽然你很欠揍,但还是很有个性的,比如那个“三顾茅庐”,不让刘备多来几次还就不出山了,好拽…可是你答应刘备要帮他的,于是就义无返顾、赴汤蹈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其付一生中最好的年华,直到死去…正是这一份执着,也许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你在刘备逝去后还是不离不弃地辅佐少主而没另奔前程施展更远大的抱负?这就是龙的精神、龙的面貌和执着、诚信!

2月的雪花飘落,隐隐约约中好象又看见了你的背影。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选择,你是否执着如斯、无怨无悔?诸葛亮,我最喜欢的史人,也是我最钦佩的人物之一,更是以后学习和工作的一面明镜。

【篇十三】_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上了足球

最近,我们班刮起了一阵足球热,连我这个菜鸟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这是因为,有一次,我亲眼目睹了于汉翔和陈润杰配合的令人艳羡的足球动作。只见于汉翔站在中场,一个箭步冲上去,在脚即将碰到球时,人却突然跨了过去——假动作,紧接着,陈润杰斜插而入,摆出射门的姿势,但是,他的脚在接触到球的一瞬间突然向后一勾,球又传到于汉翔脚下,于汉翔一接到球,立即传给了对方门前的前锋,前锋大开一脚,球进了!这整套动作一气呵成,配合得天衣无缝,看得我眼花缭乱。喔!足球技巧也可以踢得如此精湛,我从此喜欢上了足球。

星期四下午体育课,王老师宣布半节课踢足球。哈哈!现在我有大展拳脚的机会啦!比赛分两队,一队由陈润杰、余思远、于汉翔、金汉成、余逸骐五大高手组队,剩下的班级成员组成菜鸟队。

比赛开始,于汉翔发球,只见他把球轻轻一点,迅速传给金汉成,金汉成带着球左突右冲,连超数人,如入无人之境,可奈我方人多势众,硬是把球给我们抢了过去。陈润杰见状,猛的插空把球抢断,射门!没进。一上场,对方凌厉的攻势让我们应接不暇,但是,逐渐的,我们找到了窍门,找到了属于菜鸟们的计划:我和其他四人组成“五人小组”在前面冲锋,其他人则留守后方打人海战术。

轮到丁舒凡发球了,他一发球,马上被余思远截住,金汉成又传给余逸骐…….这时候,高手队队员全部都在我们队的球门前,和我们后方的人海扭作一团,却没发现球已经滚到了丁舒凡脚下。丁舒凡乘对方后方防守空虚,一个大脚——射门,球进了!这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菜鸟们纷纷击掌庆祝!之后,对方只要一接近球门,我们就在他面前摆起人墙,任他技术怎么精湛,也奈何不了我们的“铜墙铁壁”。我们就这样僵持到了下课铃响。铃声一响,很多同学就以为比赛结束,甚至有人干脆躺了下来。可就在这时,对方乘我们松懈之际,乘机又进了一个球!等我们醒悟过来,比赛以1:1的成绩结束了!

我们就是用这种“无厘头”的办法,让高手也对我们望洋兴叹。这真是一场令人捧腹的比赛,它将是我童年生活中一段美好的记忆。

【篇十四】_我喜欢作文

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她肉嘟嘟的小脸蛋上长着一对细而长的柳叶眉,眉毛下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玲珑秀气的鼻子下面有一张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总而言之,这是一张惹人喜爱的小脸。你们知道她是谁吗?告诉你吧,她就是我的好伙伴——曾雨舒。

雨舒是个乐于助人的同学。有一天早上,老师把第五单元的考卷发给了我们,雨舒考了100分,而她的同桌小余婷只考了60分,雨舒看在眼里,替小余婷急在心里。“丁零零……”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争一窝蜂似地奔出教室到操场做游戏。我也不例外,迫不及待地跑去找好朋友雨舒玩。

可往雨舒座位一看,只见雨舒身子紧靠着小余婷,凑过脑袋正专心致志地给小余婷讲解考卷中的错题呢!她讲解得那么认真,一会儿在本子上写写画画,一会儿在考卷上指指点点,一会儿叽哩呱啦地说个不停……我走过去不耐烦地对雨舒说:“别讲了,我们去玩吧!”雨舒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笑眯眯地说:“你先去玩吧,我得帮助小余婷帮这些题目弄懂!”说完又低头耐心地讲解起来。我无可奈何地找其他同学一起去操场玩。

清脆悦耳的上课铃响了,我忙跑进教室。那天天气特别热,太阳像个大火球炙烤着大地,我玩得满头大汗。再看看雨舒,她仍然在为小余婷讲解难题,她也是大汗淋漓,豆大的汗水顺着额头往下流,不过,我知道她是为了帮助小余婷而流汗的。正在这时候,吴老师迈着大步走进教室,雨舒急忙把考卷折好,放在小余婷的抽屉里,然后凑到小余婷耳朵边,轻轻地说:“待会儿下课我再继续帮你讲解。你上课一定要专心听讲,学习最重要的是靠自己的努力。”

又一节课结束了,同学们又争先恐后地跑出去玩,可雨舒还是像刚才那样坐在原位聚精会神地给小余婷讲解难题。一分钟、两分钟……功夫不负有心人,雨舒终于完成了“任务”,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仿佛心中的一块石头落了地,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小余婷感激地说:“谢谢雨舒!”雨舒不好意思地说:“不用谢,我的班长,这是我应该做的。”说完,雨舒拉着我和小余婷的手一起高高兴兴地到操场玩去了。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一个乐于助人的同学,我最喜欢她,你们也喜欢她吗?

【篇十五】_我喜欢作文

我最喜欢的历史人物水浒传》里的那眼如丹凤,眉似卧蚕的黑三郎,大家还记得他么?他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天魁星呼保义宋江。他为人仗义疏财,慷慨大度,又孝敬父亲,因专结交各路英雄豪杰而着称。

他性格直率,凡事不卑不亢,宽宏大量,尤其是喜欢帮助别人,所以人送绰号及时雨。我喜欢宋江,是因为他的讲义气。在他还未上梁山时,就已经结交了众多好汉。

凡是有人来到他庄里,宋江不管是谁,必将送他好些银两,并安排吃住,从不厌倦。别人有难,他必将支援,从不推脱,大义凛然,帮助别人排忧解难,并且因此而闻名山东和河北。他济人贫苦,周人之急,扶人之困。好结交江湖上诸多好汉,所以有许多人都来投奔他。记得晁盖刚死的时候,宋江身带重孝,他为了结晁盖的最后一句遗言,煞费苦心。这对朋友的忠厚之心是非常难得的。

我喜爱宋江,是因为他的心胸宽广,为人正直。他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愁眉不展,别人得罪他的事儿,一般也不会放在心上,不会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而生气。记得他在京城,因阎婆惜不知羞耻的一而再再而三的招惹他,他一气之下竟杀了阎婆惜,就是因为他正直,不想做贼般勾当。我佩服宋江的人品,佩服他的人格,但使我更加震惊而敬佩的则是:那一百零七个英雄好汉都能够服从他的命令,并且他能够把这么多人都管理的井井有条,没有内乱,没有反叛,而且被捕来的人都能听他的入伙。

这让我很震惊。宋江的管理方面让我很钦佩。为什么那一百多人都会听他的呢?我想,这就是因为他的大度,他的机智,还有他管理方面独特的才能吧。还有他相信每一个人,信任别人,这也许是重要的一点。

记得在大战高太尉军队的时候,高太尉被宋江捕到山上,可宋江却为了国家的利益,而相信了高太尉把他放了。就是因为宋江的爽朗性格,他的军队才得以做到万众一心,为后来的“替天行道”打下了铺垫。虽然宋江箭法比不上小李广华荣,智慧比不上智多星吴用,武艺比不上玉麒麟卢俊义,但是,他的管理才能却是这一百零八个人中最厉害的,也是最受大家爱戴的。

换句话说,宋江好比这一百单八将中的虎头,《水浒传》中因他而精彩!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浒》人物--讲义气、受人爱戴的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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